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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之後手續相較法國房東,來得親切許多,但還是會不小心生氣法國人的辦事效率。

 

CROUS寄給我住宿通知及匯款明細後,我就一邊快樂地哼歌一邊匯款,但幾天後十三大也寄了一份給我,當晚我就打了通越洋電話給十三大,詢問兩邊提供的住宿是同一個否,不然我都匯了一筆巨額過去,豈不是有去無回。

 

後來十三大的承辦人員,只叫我不要擔心,先寄匯款水單電子檔給他,最後才確認兩者是同樣的,只是當初他們沒有溝通好(說是今年開始都由CROUS統一公告),才寄出兩封錄取通知信。

 

為了住房證明,寄了不少封信給CROUS催討,他們都要沒有回覆的意思,所以我就改請十三大開立一張證明給我,還特地跟他說:「這非常非常之緊急,否則我簽證就要拿不到了!」非得要這樣恐嚇催逼,他們才加緊速度。結果吃緊弄破碗,第一次寄給我的證明,我中文名字拼音還打錯,而後又再請他們重新寄一次。

 

建議:

焦頭爛額找過私人住宿後,才體會到交換學生的好處,通常締結契約的學校都有提供宿舍申請;若沒有,也可向他們要可信的租屋管道或仲介名單。

 

非必要還是試試申請學校宿舍吧,不管怎樣它都會比較便宜、比較有保障,免除了被房東詐騙的風險。況且,即使找到私人住宿,還得向房東(或接待者)要身份證明影本(身分證、護照或法國居留證)、還有其他的租賃資訊等。文件一來一往曠日費時,且若房東太急著給,又會懷疑是不是詐騙;若太慢給,也會覺得不負責任。最後搞得人心惶惶,得不償失!


螢幕快照 2012-08-01 上午12.19.11    

(四個多月來的煩心惱神,就只為了這張住房證明orz)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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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anson03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