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論從法文課本的介紹、法籍老師的經歷,抑或是親戚朋友的描述,對於巴黎的印象就是:人傲、路臭、地很貴。對於從未踏上歐陸的我而言,前兩者都是耳邊聽說,但「地貴」可是深深切切體會到了呢!
這一切都要感激法國在台協會的簽證組,他們去年新增加的一項規定:辦理長期簽證時,須附上住宿證明,也就是必須提供抵達法國後前三個月的居住地址。
這項「德政」美其名是希望拿長期簽證的學生,初至法國都有個落腳的地方,所以必須在抵達法國之前先找好住宿,才不會淪落一天睡一地鐵站的窘境。因此不管是寄居朋友家、找私人住宿,還是申請學校宿舍,甚或是用偷用拐用騙,反正就是要有那一紙證明啦(殊不知它逼瘋了多少人呢)。
對於交換學生而言,締結契約的學校照理說會提供宿舍名額,理當不用煩惱住宿問題。但我的案例比較特別,所以一開始就是從私人住宿的途徑下手。
在一切故事開始前,先要簡單說明一下法國「學生宿舍」。法國大學並沒有自己的宿舍(不像台大有男一、女九),大學宿舍是由各地的大學生活服務中心(CROUS)所管理(就是一個掌管全國各地宿舍的單位)。這種公立宿舍月租通常在300到500歐,18到23平方公尺不等的附傢俱套房,還可另外申請房屋補助,相當經濟實惠。然而在留學生滿為患的巴黎,若沒拿法國獎學金,或法國邦交國公費,通常很難在此系統下申請到宿舍。
相對於學生宿舍,私人住宿就貴上許多了。若在小巴黎內,假設一間12平方公尺的小房間,含水電網暖氣,一個月房屋補助前約莫600到800歐(這已算滿划算了,通常全包水電網暖會更貴),只是有可能會住進屋頂是斜斜的小閣樓,然後廁所在走廊外頭那樣。這還不包括會遇上壞心房東的高風險呢!
噢對,另外還一種住宿是修院宿舍(foyer),但這通常是承租給少女們,所以就不多贅述囉。
ok,來說說我可歌可泣的故事吧......